中国著名周易起名大师谢咏分享~中国姓名权第一案 ——特别说明:本文谢咏老师收集来源于网络知识分享! 姓名是每个人出生的第一张名片,是一个人社会交往的重要标签,也是跟随人一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取一个适合自己又有寓意的好名字,对其一生都有极其重大的影响。在法律中,姓名权是每个社会公民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利,即人从出生那一刻就享有给自己命名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取什么名字,看似是个人的自由,但是个人在行使姓名权时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公安部门认为一公民的名字若不合规定,就很可能会拒绝为他办理相应的业务。 发生在2006年闻名全国的“中国姓名权第一案”的“赵C”案就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这起轰动全国的姓名权案,差点因为这个叫“赵C”的人改了全国人民的户口系统。 按理来说,如果不是特殊情况谁都不会去更改自己的名字,公安部门也不鼓励公民随意更换姓名,但是在这起“赵C”案中,公安局强制要求赵C进行改名,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这一著名的“赵C”案。 一、改名风波 1986年7月18日,江西省鹰潭市有个家喻户晓的律师赵某家中喜得贵子,拥有高学历的赵某十分喜悦,于是就想要给儿子取一个特殊的名字,经过一番苦思冥想后,他决定将儿子的名字取为“赵C”。 赵C这个名字的由来还得源于赵某,因为赵某以前上学的时候英文学的不好,这就成了他读书时的一个遗憾,所以他就在儿子的姓名中加一个英文字母,希望他以后能够好好学习英语,做一个学习成绩优异的人。 同时,因为“中国”的英文为“China”,首字母的 C,给儿子取名“赵C”也是希望儿子能够热爱祖国,记住自己是中国人的身份,表达了赵某的爱国之情。这样说来,“赵C”这个名字的寓意也是十分积极向上的。 刚开始,“赵C”这个名字的使用是很顺利的,由于当时户籍管理不是特别严格,所以赵某也就顺利给他办理了户籍登记。赵C因为这一与众不同的姓名,从小到大都受到了老师同学的重点关注,他自己也十分喜爱自己的名字,由于这个名字的特殊性,大家都能很深刻和快速的记住他,可是在20年后,关于他名字的问题就出现了。 2005年,赵C考上大学,我国办理第一代身份证,这似乎又重复了为赵C登记户籍时的场面,在宽松的管理下,赵C也顺利地拿到了自己的第一代身份证。然而,赵C拿到第一代身份证的第二年,公安机关应国务院的要求,为了完善户籍管理制度,重建全国人大姓名系统,所有一代身份证都要换成带有数字芯片的二代身份证。 这也就意味着原有的身份证需要更新迭代,此时,已经成为一名大学生的赵C,随即接到了公安部门的更换通知。 等到赵C寒假放假回家,来到当地派出所要求更换第二代身份证的时候,民警却告诉他,名字里不能有英文字母,“C”字是不合规的,也无法录入公安部的户籍系统,结果就拒绝了赵C的更换请求,并要求他将名字改为中文。 赵C最初并不服气,他要求警方尝试将他的姓名录入系统,对于民警第一次见的这个中英文名字,警方也没有在他身份证上发现有伪造的痕迹,所以警方就试图将赵C的身份信息录入户籍系统,但是在扫描几次后,结果还是以失败告终。 对此,民警也针对该问题做出了解释:在一代身份证的办理中,许多人的名字是手写的,所以不论是生僻字,还是英文字母都可以办理身份证,当时对名字的要求并不严格,但是到了二代身份证时,由于涉及到录入系统,很多生僻字都无法录入,这也掀起了一波生僻字改名热潮,所以只有更换名字才能办理,英文字母也是一样。 此时已经进入大学的赵C,若要重新改名,涉及到他从小到大的档案、学籍等都要更改,如此一项巨大的工程自然没有得到赵C与其父亲的同意。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和决定权,即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赵C对民警的解释很不乐意,他认为公安部门无视他对自己姓名的决定权,也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坚持不更换姓名,后来多次和父亲在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手续时,屡次遭到了拒绝,而且拒绝的理由都是英文字母不能录入系统。 当地派出所看见赵C一家如此坚持后,在2007年7月30日,派出所向2市级户政管理处上报了赵C的真实情况,同年11月9日 ,派出所接到回复称,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的文字内容应使用国务院要求的汉字简写,民族自治区就使用本民族的文字填写。因此,赵C的更换结果再次被拒绝,他必须变更姓名中的“C”为汉字才能给予办理。 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赵C将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告上了法庭,并请求法院责令月湖分局以“赵C”的名字为其办理二代身份证。 二、法院之争 在赵C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这起罕见的姓名权捍卫战迅速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 在赵C与派出所进行法院审理时,庭上的听审人员基本分为了两拨人马,一边是支持赵 C维护自己的姓名权的,他们认为赵C使用这个名字已经二十多年了,突然被派出所强制要求改名,并不符合常理;另一边则是认为,英文字母取名会显得不尊重自己国家的传统文化,一旦赵C的诉求通过,那谁都可以用英文字母取名。 不管听审人员怎样看待这起案件,在一审过程中,赵C还是得到了胜诉。法院认为,“赵C”的名字是符合民法通则和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的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也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同时,公安机关依法定理和程序并不合规,所以不得改变赵C的姓名进行登记。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赵C胜诉,并要求月湖分局允许赵C以“赵C”的名字更换二代居民身份证。 但在一审宣判后,月湖公安局并不认可法院的判决,所以向鹰潭市中级人民上诉,由于案件的特殊性,鹰潭市公安局又专门向江西省公安厅请示。 于是,省公安厅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为使得回复内容严谨,又书面请示了公安部。 案件的审理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 后来,公安部对该案件进行了回复,主要内容是:赵C的姓名中进行登记时并没有使用规范的汉字填写,当地派出所应协助本人进行更正。 在二审时,双方就围绕“赵C”之名是否合规问题产生了长达数小时的争辩。对于公安部的回复,赵C的父亲则认为,居民身份证法并没有明确说明姓名等级时,只能使用简化汉字,他还表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里都带有“X”的英文字母。 对于这个问题,人口信息系统维护专家的回答是:全国各地使用的人口信息录入系统都是经过公安部进行认证的,执行标准也都是由公安部制度。 如果“赵C”的名字能被录入户籍系统的话,那么全国现有的所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标准都要更改。 这起差点牵动全国人的户口系统的“赵C”案,让法院的审理陷入了进退两难的情境。 尽管公安机关的指责就是帮助社会公民进行复制、更换身份证,不能私自要求公民进行变更,但是月湖分局认为,赵C的名字能登上一代身份证是因为当时行政管理人员的疏忽,现在要求赵C改名也是及时纠正错误,根据规定办事。 姓名权自然是每个社会公民都享有的权利,但就法律规定而言,虽然没有针对“C”字的英文字母命名就是不合规,但在公民取名时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方面,“C”既是英文字母,也是我国的汉语拼音字母,这个名字也没有侵犯到他人的权益,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因此,“赵C”这个姓名本身就是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另一方面,如果法院让赵C胜诉,这将导致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受到极大影响,整体更改的成本巨大,涉及面也甚广。 在两方都占理的情况下,法院尽力为两方调解,最终,在法院的竭力协调下,原被告通过和解的方式,顺利得到解决 ,赵C愿意更换名字,同时公安局也表示会免费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为其更换二代身份证。 结语: 这起轰动全国关注的著名“赵C”案引起了多方的关注,在各种观点的争议下,对于“公民对自己姓名行使权利的界限”问题,仿佛到如今的现代社会,也没有一个完美的解释。不过笔者相信,在未来现代化的持续建设中,这一问题涉及到的管理制度定会得到改进和完善。 最后,笔者还想建议正在给孩子取名的家长,名字会伴随孩子的一生,所以在取名时一定不要太过随意,也请避免生僻字或太特殊的名字,这会为孩子以后的成长路途,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