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1年06月04日 今日点击量:1 总点击量: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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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
户主于2010年去世,享年70岁,其所在单位在2011年破产,在原单位有一套房子,属于房改房,只有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土地证,购房发票遗失,现在要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有三种,分别是继承,赠与和转让,继承包括遗嘱继承和没有遗嘱继承,采用没有遗嘱继承这种形式的,父母配偶子女有放弃继承者,本人无法到现场拍照签字,需要出具公证书,有争议的需要法院判定书。
户主继承顺序关系,先为配偶,其次是子女,最后是父母,按照分割财产计算,配偶占50%,子女父母占50%。
(派出所证明)
第一步,要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
(父母子女配偶关系证明)
第二步,要到户主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一份父母子女配偶关系证明,有固定格式模板,需要到当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还有一份户主的兄弟姐妹岳父岳母的档案,加盖公章。
(兄弟姐妹岳父岳母的档案)
(公摊费收款收据)
第三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市交易,提交申请后,回家等待短信通知,一般7个工作日通知,再回到中心缴纳公摊费。
(结清地价款通知书)
第四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转让房产,提交申请后,回家等待短信通知,一般7个工作日通知,再回到中心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税金。
(税收完税证明)
(派出所证明)
第五步,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
1.户主户口本,
2.户主死亡证明,
3.户主父母死亡证明,
4. 父母子女配偶关系证明,
5. 兄弟姐妹岳父岳母的档案,
6.夫妻婚姻声明,
7.公摊费,土地出让金,税金证明,
8.户主配偶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审核资料通过后7个工作日,全体人员到现场拍照签字,办理新的不动产证。
(个人婚姻状况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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