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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成立:不为未成年人提供经纪服务 国税总局:税收检查
发布于2021年09月20日 今日点击量:1 总点击量:2137    加入收藏
创业邦

【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委员会正式成立】

近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正式成立“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委员会”,并发布行业自律倡议书。

倡议书提出,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要自觉抵制拜金、审丑等不良风气;

建立签约主播的准入和管理机制,做好岗前岗中培训;

经纪人员要持证上岗,建立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以及经纪人员“失信名单”;

不为未成年人提供经纪服务,所有内容制作环节严控未成年人参与。(中新网)

【国税总局: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税收检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要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日常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税务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文旅部征求意见:演出举办单位不得设置打榜投票等诱导粉丝消费的营销活动】

9月18日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就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公开征求意见。

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做好演出现场管理,维护演出现场秩序,不得设置场外应援、礼物应援、打榜投票等诱导粉丝消费的营销活动。

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会等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正常观演之外的应援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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