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1年11月27日 今日点击量:1 总点击量: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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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微信支付收款码禁止商用系误读】
26日一则“支付宝、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将于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刷屏。
但据记者了解,央行新规并非对收款码的商用完全禁止。
通知明确强调了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经营用收款码不在通知限制之列。
其中,将受到约束的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按照规定,个人静态收款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并将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
个人可以将收款码申请变更为经营性用途,但变更的标准相关部门还在研究中。(财联社)
【央行回应收款码管理】
近日有消息称,“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收款二维码到底还能不能用了?
新华社记者27日独家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获悉,该说法系误读。
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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