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网络直播营销必须标明实际销售者】 最高法2日发布最新规定,对七天无理由退货、网络直播带货、外卖餐饮责任承担等网络购物热点问题进行规范。 其中,明确网络直播营销必须标明实际销售者; 签收不得视为商品质量合格; 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网购赠品等问题商家需担责等。 规定将于3月15日起施行。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