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魏女士将房子租给了王先生。今年6月王先生失联了。 因为房子马上到期,魏女士带着中介去看房时,发现自家房子已经以3.7万元价格被卖了。而上一位租客“王先生”,电话多次联系却显示“已关机”。6月27日上午,魏女士向公安莲湖分局红庙坡派出所报警。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没有产权证,租客是如何卖掉的?第三方为何敢购买这种没有产权的房子?也难怪有人说道骗子和傻子聚到一起,就能创造出令人傻眼的奇迹。 其实房主倒是没什么太大损失,反正房产证在自己手里,产权肯定没问题;但是这个案件中涉及多方关系,首先是房主与租客之间,是租赁关系,这层关系并无不妥;第二是租客与“买主”之间,租客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买主”3.7万元,已经构成诈骗犯罪; 第三是房主与“卖家”之间的关系,“买主”虽然被租客骗了,但并没有取得合法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房主可以要求“买主”搬离。 如果“买主”拒不搬离,就涉嫌民事侵权,房东可以去法院起诉。在本案中公安机关可以管辖的是“买主”被租客诈骗案件,这也需要“买主”去公安机关报案。